机械工业部印发《关于科学技术保密工作的规定》
第一条 为保护和促进机械工业的技术进步,加强对外交流,确保机械工业科学技术秘密,保证国家安全和政治经济利益不受损失,特制订本规定。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科学技术保密工作既要保障国家科学技术秘密的安全,又要促进科学技术的发展,有利于解放和发展生产力。
第三条 涉及国家科学技术秘密的国家机关、单位(以下简称机关、单位)以及个人开展保守国家科学技术秘密的工作(以下简称科学技术保密工作),适用本规定。
科学技术中的秘密事项。国防建设和武装力量活动中的秘密事项。外交或外交活动中的秘密事项以及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秘密事项。其他经国家保密工作部门确定应当保守的国家秘密事项。
业务谁主管,保密谁负责。各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对本单位保密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保密工作的领导对本单位保密工作负组织领导责任;分管有关业务工作的领导对所分管业务工作范围内的保密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一机部、二机部到八机部是什么概念,是今天的哪个部门
1、七机部:洲际导弹(航天)1975年增设第八机械工业总局。八机总局:战术导弹 1979年第八机械工业总局更名为第八机械工业部。1981年八机部并入七机部。
2、至此,核工业(二机部)、航空(三机部)、电子(四机部)、兵器(五机部)、船舶(六机部)、航天(七机部),加上后来短暂的八机部(后又合并到七机部),中国军工行业第一次呈现了完整的面貌。
3、一机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机械工业部”的简称。一机部的前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重工业部”,成立于1949年。1952年,一机部成立,其职能为主管民用机械、电信、船舶工业。
4、有。原国家一机部在山东有分院,一机部到八机部是计划经济时期中央政府的管理经济的机构,是按照行业大类划分的,分别代表机械工业部,煤炭工业部,电子工业部,兵器工业部,核工业部等等。
5、有明显的管理机制。一机部主管民用机械,二机部主管核工业和核武器,三机部主管航空,四机部主管电子工业,五机部主管兵器,六机部主管造船,七机部主管洲际导弹(航天),八机总局主管战术导弹。
6、尽管期间有“军民结合”的思路,比如,1949年成立重工业部对军事和民用工业进行统一领导;1958年2月,将原来管理国防工业的二机部与一机部、电机部合并,组成新的一机部,统管全国机械工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工业部的简介
1、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工业部,原国家部委机构。1952年开始组建,前后共计分有7个部。1982年,各机械工业部纷纷改名改制,一机部改为机械工业部、五机部改为兵器工业部。
2、年9月,从重工业部中分离出机械工业管理局,组建第一机械工业部,主要负责民用机械、电信、船舶工业生产。
3、年先后成立第一机械工业部和第二机械工业部。
4、5年,脱离军队系统,改名为第七机械工业部,简称七机部。1981年9月,负责战术飞弹工业的八机部并入七机部。1982年,改名为航天工业部。1988年,与航空工业部合并为航空航天工业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工业部的介绍
1、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工业部,原国家部委机构。1952年开始组建,前后共计分有7个部。1982年,各机械工业部纷纷改名改制,一机部改为机械工业部、五机部改为兵器工业部。
2、年9月,从重工业部中分离出机械工业管理局,组建第一机械工业部,主要负责民用机械、电信、船舶工业生产。
3、5年,脱离军队系统,改名为第七机械工业部,简称七机部。1981年9月,负责战术飞弹工业的八机部并入七机部。1982年,改名为航天工业部。1988年,与航空工业部合并为航空航天工业部。
4、机械工业、兵器工业肩负着为我国四个现代化建设提供技术装备和兵器装备的重任。建国三十多年来,我国机械工业、兵器工业有了很大的发展。
5、第六机械工业部,全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六机械工业部,简称六机部,成立于1963年9月,主管国家船舶工业及其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和大中专院校。其前身是成立于1951年的重工业部船舶工业局。
新中国历史上八个机械工业部的前世今生
至此,新中国历史上“八机并存”局面第一次形成,分别主管民用机电、原子能、航空工业、无线电工业、兵器工业、造船工业、航天工业和农机工业。1970年4月,中央决定第八机械工业部与第一机械工业部合并为第一机械工业部。
三机部改名为航空工业部,并最后成为航空航天工业部;四机部更名为电子工业部;五机部更名为兵器工业部(邹家华是最后一任兵器部部长),七机部改成航天工业部。整齐划一的“第X机械工业部”成为历史。
五机部改为兵器工业部 六机部改为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 七机部改为航天工业部 1986年至今 1986年机械工业部和兵器工业部合并为国家机械工业委员会。
一机部:民用机械、电信、船舶 二机部:兵器、坦克、航空工业 1956年设三机部 。三机部:核工业和核武器 1958年:三机部与二机部合并:兵器、坦克、航空工业,核工业和核武器 1963年分设六个机械工业部 。
年2月,第一机械工业部、第二机械工业部和电机制造工业部合并为新的第一机械工业部。1970年4月,中央决定第八机械工业部与第一机械工业部合并为第一机械工业部。
年4月,与航天工业部(原第七机械工业部)合并组建航空航天工业部。1993年3月,航空航天工业部撤销。同时,分别组建航空工业总公司、航天工业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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