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的特点、依据和程序?
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既是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技术性工作,同时也是司法审判工作的重要证据,因此,工程司法鉴定的工作程序必然具有两者结合的特点。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的基本程序可分为两个基本阶段。
司法程序有着严格性。工程造价司法鉴定工作作为司法工作的一种延伸,其基本程序可分为两个基本阶段。第一阶段以委托和受理为开端,到出具司法鉴定初稿结束。
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程序如下:工程造价司法鉴定要经过委托鉴定程序;受理委托,确定工程造价的司法鉴定人员程序;查阅案卷,召开当事人会议的程序;现场勘探、证据调查程序;听证质疑程序;出具鉴定报告。
法律分析:工程造价司法鉴定应遵循科学、客观、公正、合法的原则。
法律主观:工程造价 司法鉴定 的基本程序可分 为两个基本阶段。第一阶段以委托和受理为开端,到出具鉴定听证勘误报告结束,主要任务是收集工程造价鉴定计算的事实依据。
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的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的实施
1、法律分析: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的实施:工程造价司法鉴定应遵循科学、客观、公正、合法的原则。
2、工程造价司法鉴定应遵循科学、客观、公正、合法的原则。
3、工程造价司法鉴定,具有严格司法程序,大体上可以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程序如下:(一)鉴定委托;受理委托;确定工程造价司法鉴定人员。(二)查阅案卷是进行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的首要工作。
4、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程序如下:工程造价司法鉴定要经过委托鉴定程序;受理委托,确定工程造价的司法鉴定人员程序;查阅案卷,召开当事人会议的程序;现场勘探、证据调查程序;听证质疑程序;出具鉴定报告。
5、第一阶段具体程序如下:鉴定委托。受理委托。确定工程造价司法鉴定人员。查阅案卷。查阅案卷是进行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的首要工作。
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程序
法律主观:工程造价 司法鉴定 的基本程序可分 为两个基本阶段。第一阶段以委托和受理为开端,到出具鉴定听证勘误报告结束,主要任务是收集工程造价鉴定计算的事实依据。
第十四条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对委托鉴定事项、鉴定材料等进行审查。对属于本机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鉴定用途合法,提供的鉴定材料能够满足鉴定需要的,应当受理。
工程造价司法鉴定,具有严格司法程序,大体上可以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程序如下:(一)鉴定委托;受理委托;确定工程造价司法鉴定人员。(二)查阅案卷是进行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的首要工作。
工程造价司法鉴定规范如下:工程造价司法鉴定应遵循科学、客观、公正、合法的原则。
法律分析: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是指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依据其专门知识,对建筑工程诉讼案件中所涉及的造价纠纷进行分析、研究、鉴别并做出结论的活动。
法院工程造价司法鉴定规定
工程造价司法鉴定规范如下:工程造价司法鉴定应遵循科学、客观、公正、合法的原则。
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程序如下:工程造价司法鉴定要经过委托鉴定程序;受理委托,确定工程造价的司法鉴定人员程序;查阅案卷,召开当事人会议的程序;现场勘探、证据调查程序;听证质疑程序;出具鉴定报告。
这就是工程造价司法鉴定规范的法律客观:《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二十八条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自司法鉴定委托书生效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
法律主观:对工程造价进行司法鉴定的收费标准是:如果该工程造价的司法鉴定是涉及财产案件的,则需选择诉讼标的和鉴定标的二者中的较小值,然后按照标的额的比例施行分段累计收取。
其原则:最高人民法院法发[2001]23 号《人民法院司法鉴定工作暂行规定》明确规定:合法、独立公开;客观、科学、准确;文明、公正、高效。
《司法解释》关于结算争议也主张不可滥用鉴定,第22条规定:“当事人约定按照固定价格结算工程价款,一方当事人请求对工程造价进行鉴定的,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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