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消防电源配电规范标准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和《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下列建筑物、储罐(区)和堆场的消防用电应按规定供电。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是:建筑结构防火规范、消防设施规范、电气设备防火规范。建筑结构防火规范:建筑结构防火规范要求采用防火材料和构造设计来提高建筑的抗火性能。
木结构建筑和城市交通隧道工程防火设计的基本要求,以及为满足灭火救援要求设置的救援场地、消防车道、消防电梯等设施的基本要求,建筑供暖、通风、空气调节和电气等方面的防火要求以及消防用电设备的电源与配电线路等基本要求。
消防用电按二级负荷供电的建筑,当采用自备发电设备作备用电源时,自备发电设备应设置自动和手动启动装置。当采用自动启动方式时,应能保证在 30s内供电。
用电负荷等级划分标准是什么
1、划分一:一级负荷。是指突然停电有造成人身伤亡的危险,或重大设备损坏且难以修复,或在经济上造成重大损失的负荷。二级负荷。是指突然停电将产生大量废品,大量减产,损坏生产设备,在经济上造成较大损失的负荷。
2、电力负荷的分级 根据用电设备对供电可靠性的要求不同,把供电负荷分为三级。一级负荷 中断供电将造成重大的政治、经济损失或人员伤亡的负荷,叫做一级负荷。
3、法律分析:符合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视为一级负荷。1)中断供电将造成人身伤害时。2)中断供电将在经济上造成重大损失时。3)中断供电将影响重要用电单位的正常工作。符合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视为二级负荷。
一级建筑师辅导精华:电力负荷分级及供电要求
一级负荷应有两回路(或两回路以上)的独立电源供电。两路电源应分别来自不同电源点(城市变电站或发电厂)或同一城市变电站的不同变压器的母线段。当其中一路电源发生故障时,另一路电源不受到影响,且能承担全部负荷。
一级负荷重普通一级负荷应由两路电源供电,当其中一路电源发生故障时,另一路电源应不致同时受到损坏。一级负荷中特别重要负荷,除上述两路电源外,还必须增设应急电源。
一级负荷是指通过中断供电,在政治上和经济上造成重大损失的负荷。一级负荷是指供电中断会造成人员伤亡、主要设备损坏、长期难以修复,或者给国民经济造成巨大损失。如大型医院、钢厂、炼油厂或矿山。
一级负荷应由两个电源供电。两个电源的要求是:两个电源间无联系。两个电源间有联系,但符合下列要求:发生任何一种故障时,两个电源的任何部分应不致同时受到损坏。
根据设计规范GB 50052--95第0.1条和JGJ/T16 92第3.1.1条,一级负荷中,某些“特等建筑”和“不允许中断供电”的负荷列为特别重要负荷。
我国的电力负荷分为一级、二级、气级负荷。一级负荷是指该负荷突然停电将造成人员伤亡、使重大设备难以修复和给国民经济带来严重报失。因此,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断电,需两个独立电源供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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